聯合報記者呂俊儀/綜合報導
財政部21日晚間公布第二波新青安貸款違規查核,本次計有73件未符購屋自住使用,其中有出租情事34件,人頭戶39件。若加計第一波,出租違規兩波下來1366件、人頭戶共209件,合計未符自住使用個案1575件。
針對近期外界關切「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新青安貸款)涉及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疑義,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續將113年4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已核貸新青安貸款案件列入第二波查核範圍。
財政部表示,為落實新青安貸款自住政策目的,並考量農業部推動「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下稱農安貸款)與新青安貸款條件相同,均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提供利息補貼,基於政府政策一致性及公平原則,財政部修正「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等相關規範,包括新青安貸款借款人限貸一次、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及承作銀行應將撥貸戶資料報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且經農業金融機構核貸農安貸款者,不得申貸新青安貸款。
財政部再次強調,新青安貸款推動初衷係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呼籲民眾審慎評估自身自住需求及財務還款能力,於可負擔範圍內選擇適合標的,且珍惜個人申貸權益,切勿不當使用,俾落實新青安貸款協助民眾安心成家、購屋自住的政策目的。該部將賡續督導公股銀行確實執行新青安貸款限貸一次政策,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以確保政府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