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報導
民眾檢舉有食安疑慮店家,成案後依案件程度發檢舉獎金,有民眾今年8月檢舉成案後,竟因預算不足2027年才有獎金拿,質疑市府詐欺。北市檢舉案平均等逾2年才發獎金,市長蔣萬安直言不妥,指示衛生局檢討,以成案3個月內發檢舉獎金為原則。
北市近3年檢舉案增多,2023年6034件、2024年8300件、2025年截至10月8264件,每年檢舉獎金編列預算不超過100萬。

民眾控訴,今年8月發現有不肖業者販賣過期產品,經衛生局稽查屬實,裁罰業者30萬元,卻遲遲未拿到獎金,11月打去衛生局詢問,得到回覆竟是2027年才能拿到獎金,氣得直呼詐騙。
北市議員李柏毅說,包含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檢舉獎金,民眾通常1至4個月內拿到手,食安檢舉獎金卻平均要等2年才可取得獎金,非常不合理,也使得誘因下降,市府若有心維護食安,應該加快發放獎金流程,不然乾脆不要發。
衛生局表示,食安獎金依案件大小、程度評估發放,無法精準預估檢舉件數及金額,如遇大量檢舉、重大案件,發放獎金案量、金額增多,近3年逐年增加預算金額,並檢視年度預算執行狀況,調整經費配置,將提高明年度檢舉獎金預算總額,改善發放速度。
衛生局設置有「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民眾發現有食安疑慮提出檢舉,經行政調查處分確定,受處分人未提行政救濟或於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後,且已繳清罰鍰,依年度預算及每月分配數,依序核發檢舉獎金,以今年為例,發放金額介於6千至9萬元間,陸續發放78件,總金額59萬1000元。
原文出處 【北市食安檢舉獎金 要等2年才能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