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為增加公共停車空間,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鼓勵民眾將閒置土地闢建為停車場,申請合法停車場登記證,設置汽車停車位10格以上、20格以下的停車場,工程費最高補助80萬元;汽車停車位達20格以上者,工程費補助3分之2,如免費供大眾停車3年以上,可獲全額補助,最高補助350萬元;另採用透水鋪面施作者,額外再補助最高30萬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民眾若有私人閒置空地想闢建公共停車場,可依「台中市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向交通局提出補助申請。該獎助辦法自去年5月修法提高獎助金額後,迄今交通局已核准2座停車場共補助約140萬元工程費,分別位於南區與太平區,目前仍在施工中,完工後預計將提供約186格汽車停車位。
台中鼓勵民眾活化土地建停車場。圖/台中市停車管理處提供
葉局長說明,不論是個人或公司行號(法人)皆可申請停車場登記證,民眾可直接上台中市停車管理處網站「便民服務」-「便民下載」下載「台中市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申請文件」,依規定填妥相關申請書件寄至交通局申請。
為加速民眾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交通局設有專人輔導請證,也精簡申請流程,目前除竣工審查需至停車場現地會勘外,其餘圖說審查皆以書面審查為主,民眾無須多次親自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