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保光/綜合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3傷,婦人黃格格經一審依涉放火罪判無期徒刑,目前在押,案經上訴二審延押她2次,近2個月未審,因羈押期又將期滿,高雄高分院第三度裁定再延押黃格格2個月。
2021年10月14日凌晨,高市鹽埕區大樓城中城大樓發生火災,歷時10小時撲滅,造成46人死、43人受傷。檢警查出,案發當晚她與郭姓男友爭執,後來傳訊抱怨郭姓男友移情別戀。她在大樓1樓點沉香,離開城中城半小時後,火苗延燒,引燃大樓1樓的數十輛機車,釀成高雄市最嚴重的傷亡火災。
一審依放火罪判黃格格無期徒刑,檢方及黃格格上訴高雄高分院,去年12月21日,二審認為黃婦犯放火罪嫌疑重大,裁定延押2月,直到今年3月羈押期期滿前,再裁定延長羈押2月。近2月來黃格格案未再排審,但羈押期至5月3日又將屆滿。
高雄高分院以黃格格所涉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徒刑,且原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重刑在案,黃格格規避將來刑罰、妨礙審判程序的可能性增加,對國家刑罰權難實現的危險增大,裁定自5月4日起,繼續延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