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至成、王長鼎/新北報導
科技執法盛行,卻有人為了要禮讓救護車,越線被開罰單!一名男子日前騎車行經中和區中正路,紅燈停等時,聽聞後方有救護車鳴笛聲,向前騎好空出位置禮讓,沒想到事後竟收到「紅燈越線」罰單,被開罰900元。
該名男子氣的在臉書社團「我是中和人」發文,稱「科技執法大收穫,一張照片17台越線,收益將近2萬元」,指出「難道一個紅燈大家都等不了?警察大人如果耐心往下看2分鐘,就會看到救護車」,反諷「大人時間寶貴,沒時間當包青天,有問題去監理處申訴」。
他話鋒一轉說,申訴要舉證,不但要記得救護車車牌,最好有行車紀錄器加上正確時間,感嘆「我只是騎一台破舊機車,還得裝自救配備?」直呼「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台灣發大財」。
該貼文破百則留言討論,有人說「因禮讓救護車越線被開罰,這虧吃得很悶」,有人說「禮讓是義務,守法也是義務,但申訴就是你家的事」,市議員金瑞龍也留言「我會向警察局反應,禮讓救護車應要協助民眾銷單,民眾申訴時也要從寬認定」。
對此,負責舉發的中和警分局回應,經查,發生時間是12月16日下午2點半,有民眾於中和區中正路、板南路口騎車紅燈越線,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禮讓救護車事實,將主動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紅單。
中和警方也提出修正建議,該路口科技執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經過,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也呼籲,若民眾有類似情形,請立刻聯繫警方,將主動撤銷罰單。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回應,若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情形,轄區分局將主動調查,將類似案件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罰細則第12條規定,函請處罰機關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