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白櫻/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提供坐月子到宅服務及孕婦生育津貼,孕婦只能二選一。高市府社會局指出,明年(112年)擴大照顧弱勢,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可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享有雙重福利,實施日期擇日公布。
高雄市首創坐月子到宅服務,月嫂可到住家幫產婦坐月子,煮月子餐、協助照顧新生兒,提供客製化服務。第1胎補助120小時(價值3萬元)、第2胎160小時(價值4萬元)、第3胎以上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推出後受肯定。
生育津貼同樣針對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之新生兒發放,第1胎及第2胎均為2萬元,第3胎以後每名3萬元,收養子女不列入。
社會局指出,自112年起,高雄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可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領取資格為經濟弱勢家庭新生兒的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一年,或經生父認領登記,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一年者皆符合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的對象,正式施行日期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