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桃園去年發生公車司機當街追打學生成傷,社會各界譁然。雖然事件和解落幕,但大眾運輸服務品質與乘客安全保障仍備受關注,桃園市政府決定今年公車司機「受訓即就業」招募計畫新增門檻,報名者需檢附俗稱「良民證」的刑事紀錄證明,證明無刑事案件在身才能參與培訓。
桃園去年發生公車司機與乘客口角糾紛,駕駛不滿學生嗆聲「連數錢都不會」、「這輩子就這樣」等語,「暴走」離開駕駛座,下車痛毆學生成傷,引發各界討論,除司機員情緒控管問題,客運脫班、過站不停等狀況也被檢視。

目前桃園各客運業者招募司機,多會要求應聘者檢附警方開立俗稱「良民證」的刑事紀錄證明,通常屬於公司內規,而非硬性要求;駕駛毆打乘客事故發生後,議員質疑客運業者領政府運費差額補貼,要求市府負責把關監督。
桃園市交通局為確保服務品質,今年起在「受訓即就業」計畫中,新增持有「良民證」規定。
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新規定要求新進駕駛參與該計畫時,須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確保無刑事紀錄,透過源頭把關,讓市民安心搭公車,建立對公車服務的信心。
據查,民眾申請良民證可自行設定特定時間的刑案紀錄,通常以5年、10年居多,資料會記載該段時間判刑確定的前科,但如果是宣告緩刑、免刑或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等情就不會記載,而申請人若因有刑案被通緝或待執行,則拿不到此證明。
針對市府的新政策,客運業者看法不一。有業者說,公司內規本來就有此要求,對於公車營運不受影響,但有業者認為,市府規範太嚴苛,例如與人吵架挨告妨害名譽判刑也算前科,若真要「白紙一張」才能報名,招募對象恐限縮。
另外,有民眾認為此舉等於排斥更生人,不相信曾經犯錯的人會悔改,但交通局強調事涉公眾安全,需審慎看待。
原文出處 【桃園公車司機培訓 增設良民證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