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嘉文/台北報
國防部昨天到立法院報告金江軍艦誤射飛彈事故,報告指出,飛彈是早晨八時十二分發射,艦隊指揮部作戰中心於八時十六分接到電話報告。立委質疑為何出現長達四分鐘拖延?也與先前所說「八時十五分發射」不合。
不過,海軍解釋,由於檢方公布艦上監視器影片,畫面上是十二分;但若依據作戰中心的時間,發射時間是十五分,因此一分鐘內就接到報告,沒有「消失的四分鐘」,而是艦上與作戰中心的時間系統沒有對準。
國防部指出,七月一日早晨六時卅五分,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指示射控下士賴柏承,向中尉兵器長許博為領取火線安全接頭,六時四十分與七時卅分兩度接上,執行系統測試。八點,確認測試正常後,陳銘修指示飛彈中士高嘉駿設定模擬目標,以備稍後測驗官登艦實施檢查,隨即離開戰情室飲水。此時飛彈系統保持於「全備便」狀態,只有高嘉駿一人在場,違作業規定。
八時三分,高嘉駿完成模擬目標設定後,為熟練操作程序,八時五分自行執行模擬發射程序,導致飛彈於十二分誤射。十六分,距離現場最近的二五六戰隊,向艦隊作戰中心回報;艦隊作戰中心立即向台北作戰中心報告。
立委蔡適應質疑,為何從飛彈發射到作戰中心接到第一通電話,長達四分鐘?且海軍原本說誤射時間是八時十五分,現在變成十二分,是否先前隱瞞?馮世寬解釋,「八時十二分」是艦上監視攝影機畫面的時間,跟離中原標準時間之間有誤差。為配合檢方調查,報告上改用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