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懿萱/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昨 (30)日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指新北消防局規定消防員月休假上限為17天,導致同仁不敢請休假外,每月總工時高達336至384小時不等,相較於一般勞工一天工時8小時,等於1個月最少上班42天。消防局表示,勤休制度是月休14天,加上休假、補休假與其他假別,平均每月休16、17天,內規也是最多月休17天為原則,將續收集意見修正方案。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翁立思表示,消防局以平衡同仁休假為由,限制每月休假上限,導致同仁不敢請休假外,也壓縮同仁補休假平衡工時的機會,造成每月總工時高達336至384小時不等;且新北是勤休制度「做二休一」,但待命24小時僅計算16小時的工時,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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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瑋姍說,休假上限等於消防員每月至少工作14天312小時,一般勞工一天8小時,每月22天來計算的話,也才上班170小時,落差非常大。消防員加班24小時,只能領到8小時的錢,或用8小時來換算補休,補休累積3個8小時,相當於工作3天才能換1天的補休。
戴批評,新北勤務重,加班費也有上限,又不給補休,等於把工時送給國家,根本就是「吃人夠夠」。若因為休息不夠導致現場誤判或出問題,間接犧牲的是新北市民的安全。
此外,今年也發生消防員用雲梯車救貓以及現場搜索永和無頭屍案的屍塊。翁立思說,深知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壓力,本於專業會拒絕別的單位不合業務的指派。但消防局在市府單位中相對弱勢,恐受到更高階長官壓力,導致過度使用行政協助,讓基層疲於奔命。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秘書蔡志鴻表示,消防員勤休制度是月休14天,加上休假、補休假與其他假別,平均每月休16、17天,內規也是以最多月休17天為原則。若另有請假需求,則授權大隊輔以專案請假辦理,將持續收集意見修正方案。至於換休問題,蔡說,待消防署勤休制度原則發布後,再研商訂定新北消防局超勤時數換補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