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賴心怡/綜合報導
電動車車主若是想在社區大樓內安裝充電樁,需經過層層關卡。由於社區停車場申請安裝充電樁的住戶仍為少數,首先會遇到的便是管委會及其他住戶對於安裝充電樁後供電、管線、美觀、安全及責任歸屬等問題有所疑慮,因此溝通協調就很重要。
要在社區安裝充電樁,該怎麼說服其他住戶呢?景文物業管理公司董事長郭紀子便提到,可以由三個面向去跟其他住戶溝通。
從法令面,內政部已經修正了「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明文訂定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 條條文修正草案也已於今年5月一讀通過,電動車供電設備設置得使用共用部分,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並應於事先徵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同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電動車供電設備設置應由設置人負擔,並設置獨立電表由使用者付費。
由環保觀點來看,禁售燃油汽、機車勢必成為國際趨勢,我國在2017年底推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其重點工作項目之一為「禁售燃料油車輛」,規劃未來將分階段達到禁售燃油車之目標,並且將於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也就是說,未來我國將進入全面電動車時代,停車空間裝設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已成不可逆轉之趨勢。
從專業技術面,可以邀請車商、合乎規範的合格承裝電匠或政府指定的專家顧問人員等,做詳細、清晰的解釋,讓其他住戶可以清楚理解充電站安全的電力、電纜、充電器設計、電動車電池充電機制等資訊,避免其他住戶對於充電設備安全有所誤解。
處理社區事務,需具備協調能力與理性溝通,以圓滿結果為導向,除了可以節省大量時間成本,還能有效化解住戶爭端,創造社區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