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慰慈/新北報導
迎接兔年來臨,各大賣場、夜市、攤販開始販賣各種春節應景商品,民眾也開始添購春節商品來增加喜氣,為讓民眾能安心購買,新北市經發局特別針對轄內商家辦理專案抽查,包括春聯、春節吊飾、紅包袋、玩具等應景商品,總計抽查100件,不合格率達23%,均為標示不合格,尤其以春聯、春節吊飾為大宗。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春節商品種類繁多,民眾在購買春聯、春節吊飾、紅包袋、玩具等春節應景商品時,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觀及價格,鮮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
經發局提醒,無論何種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皆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例如常見的春聯、春節吊飾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紅包袋應符合《文具商品標示基準》,還有玩具應符合《玩具商品標示基準》。
經發局指出,本次抽查的春節商品,主要缺失為「製造商(進口商)地址」、「製造日期」、「商品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資訊未標示為主,尤其以春聯、春節吊飾為大宗。
針對本次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文具商品標示基準》、《玩具商品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呼籲,商品標示是商品的身分證,提醒民眾在購買商品時,除注重產品款式及價格外,也要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標示商品資訊,千萬不可購買標示不全或來源不明的商品,以免造成消費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