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素玲/綜合報導
財劃法修正三讀,中央須再釋出財源3,753億元給地方,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一(30日)安排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進行專題報告。主計總處書面報告提前曝光,報告未表明重編總預算,但指出修正案將造成八大衝擊。
財劃法修正衝擊中央預算的八大衝擊,包括無法如期籌獲各式重大武器裝備,將嚴重衝擊建軍整備;醫療部分將影響癌友、罕病等民眾使用新藥及護理人員獎勵等。另外,若預算不足支應撥補勞保基金,則嚴重衝擊勞保基金財務,影響勞工請領退休金權益。
根據主計總處送達立院的書面報告,主計總處指出,立院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占整體歲入9%,且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2,501億元編列(占整體歲入6%),因此中央需透過相對縮減歲出規模因應,依法律義務支出則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經費,無法因財政困難而逕予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餘歲出,將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力。
主計總處指出,衝擊影響層面廣泛,主要包括:重大公共建設方面,影響軌道建設、鐵路立體化及治水等重大建設之投資推動恐延遲,影響經濟成長動能及城鄉均衡發展。
勞工照顧方面,倘預算不足支應撥補勞保基金,恐嚴重衝擊勞保基金財務狀況,影響勞工請領退休金權益。
科技及產業發展方面,相關計畫延遲推動,恐降低國際廠商來台設廠意願。
社會福利方面,相關計畫係涉婦女、兒少、老人及勞工權益等相關,倘經費不足將嚴重衝擊全國性社會福利政策推動及勞工請領退休金權益,難以為家庭提供穩定支持。
主計總處強調,本次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甚至部分縣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已大於其113年度歲出預算規模,無須再自籌財源。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收入劃分宜搭配事權檢討,修正相關行政作用法,移撥合理業務予地方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