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至巧/台北報導
美國政府雇員及50人以上企業雇員每年有至少12周無薪家事假,加州、紐澤西、羅德島和紐約州則提供有薪家事假,員工可請領4至12周的部分薪資。學者認為,歐美有薪家庭照顧假多數是以社會福利的形式,台灣想跟進要先解決誰來埋單的問題。
加州紐約爽給有薪家事假,靠薪資稅奧援。(好房News記者林美欣攝影)
加州在15年前領先全美實現有薪家事假,至少為固有薪資的55%,為期6周,申請人年薪必須在2萬6000美元以上才有資格請領最高額度的補助。此有薪家事假是由薪資稅資助,薪資稅是雇主替聯邦或州政府從雇員薪資中預扣,用來資助雇員殘障、失業或其他符合狀況可請領的福利。
儘管美國各州有薪家事假的對象和事由不一,但趨勢都是擴大辦理。加州州長布朗在今年4月簽署新法案,自2018年開始,家事假的津貼將從固有薪資的55%提高至60%,但每周不得超過1129美元。加州就業發展局(EDD)統計,2013年申請有薪家事假的人數共21萬人,9成用於育嬰。加州提高有薪家事假津貼的前一周,紐約也通過全美最具革命性的有薪家事假,自2018年起,雇員可領8周薪資50%的津貼,到2021年雇員可領12周固有薪資三分之二的津貼。
有薪家事假財源同樣來自薪資稅,未造成企業負擔,企業多認有助於留住老員工、省去訓練新人麻煩,有益公司長遠發展。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表示,歐美透過社會保險機制推動有薪家庭照顧假。若從就業保險制度因應有薪照顧假財源,可能需調整保費,「變成由大家共同承擔這個照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