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錦宏/綜合報導
為了增加房屋銷售,擴大租賃供給,繼湖南長沙、四川成都後,陝西西安也加入「以租換購」行列。
據澎湃新聞,陝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8月19日顯示,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
《操作指南》顯示,住房被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並正式簽訂租賃合約後,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購區域獲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存量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將納入「服務平台」統一管理,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轉讓、市場租賃等)。
早在今年5月8日,長沙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領導小組就印發《關於推進長沙市租賃住房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的試點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已實現網籤備案交房或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房屋,盤活供作租賃住房後,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在長沙之後,7月6日,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號也發佈《關於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操作指南》,其中明確,居民自願將自有住房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後,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
對於「以租換購」,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指出,租賃和購房相結合要想明顯體現出效應,需要市場本身存在足夠需求,包括長沙、成都等省會城市,住房需求的實際支撐力度強,尤其是改善型住房潛在需求強,這是支撐這一政策的重要基本面。
張波認為,租賃和購房政策的結合,是一個創新,值得推廣。一方面將存量房源變成租賃住房,加大了租賃市場供給量,可以有效解決新市民的居住問題,是多渠道共建租賃市場的重要體現。另一方面出租房屋換得購房資格,也是解決改善性需求購房資格的有益嘗試,有利於改善性需求的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