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意涵/台北報導
車輛臨停公車停靠區,小心受罰!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本月發函各公車業者,鼓勵業者自6月起一旦發現車輛違停公車停靠區,就利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向警方提出檢舉;交通警察大隊也說,會將公運處回報違停站點,通知轄區警局加強取締。
車輛違停公車停靠區狀況屢見不鮮,加上鑽來鑽去的機車,讓許多公車族攔公車時得東閃西躲,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朱宸佐說,去年報給警方1186處違停站點,警方開罰3萬1553件,車輛違停公車站區造成旅客上、下車不便,也影響搭車安全,考量現在行車紀錄影像解析度有所提升,才做此決議。
他表示,過去是由公車業者彙整違停熱門站點後回報公運處,公運處再每月交給警方供取締參考;現在鼓勵業者擷取行車記錄器清楚影像後,自行上警察局網站檢舉,接著將包含檢舉流水號、站點及取締件數等相關資料回報給公運處,公運處再彙整給警方,新作法將試行1至2個月後檢討。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表示,每次收到公運處回報的違停熱點,就會通知轄區警局加強取締。欣欣客運勞安室稽查組助理專員龐國正說,車輛違停會造成公車無法在停靠區內停車,導致旅客無法在站點上下車,基於安全考量「把公車停靠區還給公車」,業者將配合市府政策執行。
同樣在公車停靠區內,臨停與非臨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不同罰鍰,顏三隆說明,若駕駛座上有人,就視為臨停,開罰300至600元;若臨停超過3秒或駕駛座上沒人,則視為違規停車,開罰600至1200元罰鍰。但議員洪健益痛批,針對違停,市府應該強力宣導及派員取締,加強市民守法觀念,不是用這種白色恐怖般的抓耙子政策來對付市民,市長柯文哲實在不該用這種政策來治理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