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增勳、陳秋雲/綜合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後興路一處空地籌建加油站,距離不到20公尺就有幼兒園,園方與家長反彈,民進黨議員也質疑恐釀成學童接送風險,要求市府重新審查;桃園市經發局表示,中央有規定國小至高中100公尺內不得設加油站,但幼兒園未納入,研議修地方法規彌補。
針對幼兒園周邊蓋加油站,台中市教育局認為,中央另有「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可管制既有幼稚園周邊新建加油站;實務上業者商業登記或申請建照時,會同步送教育局釐清周邊有無幼兒園或學校,教育局可註記意見,也曾駁回申請案。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崇真、王珮毓和黃瓊慧昨天開記者會,指中壢區私立愛玩美幼兒園對街正在籌設龍泉加油站,目前基地已經開挖,但該基地與幼兒園僅隔條8米道路,幼兒園孩童安全堪慮;園方與家長昨天也到記者會現場,手持「幼兒園100公尺內不得設置加油站」、「幼兒安全最重要」標語呼籲市府重視。
園方表示,法規明明有加油站必須距離幼兒園100公尺以上,但加油站基地與幼兒園僅隔一條8米道路,實在不合理,市府應重視孩童安全,撤銷加油站建照;中壢區龍慈里長宋化森呼應園方,強調勿讓風險由幼兒園及居民承擔。
黃崇真等人表示,依現行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設至距離適用對象從幼兒園到大學,但市府未依法執行, 貿然發證,根本忽視幼兒安全,籲市府正視審查瑕疵,承認錯誤並提出彌補方案。
經發局指出,該幼兒園與加油站都是蓋在都市計畫區的農業用地,新建除了要符合事業項目相關法規,也要符合桃園市都計保護區農業區土地審查要點。
經發局表示,中央對新建加油站有法規不能設在國小以上學校100公尺內,但幼兒園因接送居多,不在規範之內,而地方法規有規定新設幼兒園不能蓋在既有加油站100公尺內,然中央與地方在新設加油站要蓋在幼兒園旁無明確規範才造成今天這種現象,未來將與都發局研商修訂自治條例,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