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物價迅速飛漲,租金行情也頻頻上漲,不少年輕人選擇合租形式,與他人一起分擔房租,同時擁有較大空間與公共設備。然而合約該如何簽,往往衍生出各種問題,如今更影響了租金補貼。
一般常見五種合租簽約方式,包含「個別與房東簽約」、「所有人共同與房東簽一份約」、「其一簽在連帶保證人」、「代表人與房東簽約後,室友再個別與代表人簽約」、「僅代表人與房東簽約(其他人不簽約)」,崔媽媽基金會指出,這些不同簽法,對房東及房客各有優缺點,造成法律效果不同,當然租補結果也不盡相同,是許多房客都會忽略之處。
![簽約 簽字 合約(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I1NDM3NW5ld3M,/7a863e304f2c0ad0_1600x900.jpg/qs/w=600&h=600&r=16888)
一、個別與房東簽約
此為專家最推薦的簽約方式!每位房客各自有合約保障,可個別退租、入住,更可申請自己的一份租補,但須確定各自申請的承租面積相加不得超過房屋的總面積。由於簽約手續較繁瑣,且能個別退租,可能產生空屋期,實務面房東通常會拒絕。
二、所有人共同與房東簽一份約
簽約方式簡單,易說服房東,每位房客都能分別申請租補,但須注意,簽約時務必寫明個別房間的分攤金額,否則申請補助推定為均等。缺點是房客無法個別退租,當有新房客加入,只能重新簽約,若有人中途退租,剩下的人需負擔其留下的空房租金。
三、其一簽在連帶保證人
專家強烈建議不要這樣簽!僅承租人可申請一份租補,連帶保證人無法申請,且不受租約保護,須負擔承租人債務償還責任,一旦發生租屋糾紛或欠租,房東可直接要求保證人扛起所有衍生債務,沒有任何優點。
四、代表人與房東簽約後,室友再個別與代表人簽約
此簽約前提,務必確認代表人與房東的合約中有加註「可分租」,這樣代表人及室友皆可申請租補。代表人身份為二房東,雖可篩選簽約室友,但得負所有房屋管理責任及負擔空租期租金,若室友申請租補後,代表人將增加報稅時的租金收入,無享有公益出租人稅優。
以房東角度,簽約簡單,事項交代窗口只須對代表人;承租室友也由代表人尋找、決定,無須負擔空屋成本,當代表人申請租補時,可成為公益出租人。
五、僅代表人與房東簽約(其他人不簽約)
專家指出,此簽約方式可能有風險!代表人為契約保障的唯一房客,僅代表人可申請租金補助,一旦退租,其他室友需與房東重新簽約,或同時搬離,若是代表人中途退租,房東有權不跟其他室友重新簽約。
相對地,代表人須負所有房屋管理責任,但因與室友無租約,當室友有欠費、中途退租的情況,再向室友求償並不容易,也得獨自負擔空租期租金。對房東來說,如同上段描述,簽約簡單,可成為公益出租人,無須負擔空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