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章凱閎/台北報導
教育部擬於月底放寬私立幼兒園參與準公共化機制規則,很可能調降薪資或增收托兒費。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昨天表示,此舉無助提升收托品質,呼籲政府不應隨意修改政策,另應衝高一籤難求的公托和非營利幼兒園數量,才是真的把錢花在刀口上。
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但私幼業者以「虧錢」為由反彈,迫使教育部國教署一月宣布,今年三月底將調整準公共化標準,同時研議準公共幼兒園合作費用範圍。
教育部擬於月底放寬私立幼兒園參與準公共化機制規則。(好房資料中心)
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指出,準公共化政策規定教保人員月薪第一年至少二點九萬元,三年後必須加薪至三點二萬元,政策上路不到半年,卻發現私幼業者卻利用該規定變相壓低薪資。
業者怎操作?王兆慶舉例,為求符合二點九萬元標準,業者把年終獎金也包裹在月薪;若老師請假,全勤獎金也會從薪水中扣。另也有業者要求,幼兒招生滿額,老師才能領人頭獎金達二點九萬,孩子離開就沒有。
此外,準公共化合作要件之一,為最近一期基礎評鑑之評鑑結果的全數指標皆通過。但近年仍有通過基礎評鑑的私幼違規,可能超收孩子,或任意把教室借給補習班使用。
王兆慶說,私幼業者若不改私人營利本質,政府難以管控,若再放寬準公共化標準,恐變成政府帶頭創造血汗低薪的私幼教保工作。
而民眾盼望的是公幼或非營利幼兒園卻一籤難求。托盟呼籲政策主軸應改為「普遍設置符合人民需求的公幼」,比起撒錢投入準公共私幼,更符大眾期待。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武曉霞說,教保員薪水是對照勞保投保級距,不計年終,單以經常性薪資,須達三萬三百元(投保級距)以上,若私幼以灌水達到二萬九千元,那投保金額勢必不符規定;地方政府會要求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則要求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