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主筆室
住在新北貢寮的簡姓男子前天夜裡只穿內褲衝出門,鹽寮偷了賣魚的小貨車,一路高速衝向八堵分駐所,正面衝撞二十四歲蘇姓員警致死;沿著鐵軌欲逃離時被台鐵區間車撞死;隔天還發現台62線劉姓巡路工被撞死也是簡男所為。短短時間三條命,因為簡男是精障患者,又已死亡,全案只剩下幾位傷心的家屬,以及社會許多的慨嘆。
慘案傳出後,初始大家聚焦在不幸喪生的年輕員警很優秀,接著討論派出所值班台的設計很不安全,幾乎讓值班員警置身險境,這些都應該關切。案情進一步發現台62線被撞死的劉姓巡路工也是簡男撞死,短時間三死,難道都是意外?或者不意外?簡男的精障病史,可以解釋案情皆因精障發病所致。
進一步瞭解,簡男一家四口只有媽媽正常,兄、姐及他都是精障,姐姐病情較重住安養院,簡男及哥哥與母親同住;簡男發病時媽媽會帶去醫院看診、服藥,但新北貢寮是偏鄉,冷門的精神衛生病患照護資源非常欠缺,不要說治療,連最基本的判定病情都缺乏資源、人力;這樣的偏鄉的精神醫療系統,其實跟沒有差不多。簡男突然病發,幻覺、幻聽主導的犯罪行為,是突發,但不意外。
精障患者的照護是依據衛福部主管的「精神衛生法」施行,但欲查精衛法的精障照顧設計,赫然發現前年十二月精衛法修法立法院三讀,宣稱這是精衛法治定三十年來最巨幅的修正,可以讓精障照顧大跨步進入現代設計…,修法的願景講得漂亮,但現況是三讀後要隔兩年才施行,原因是包括精衛法子法的配合翻修、精衛照顧體系的現代化也需兩年時間建置,所以,現在是精衛照顧的空窗期。
這局面確實讓人匪夷所思,難道要告知精障者必須等精衛法生效後才能發病?才有醫療?貢寮簡姓男子短時間的三死慘案,可能因為當時氣溫驟降,也可能腦分泌酵素濃度達標就發病,精障者不會等精衛法修法生效才發病;衛福部的想法確實難令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