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媒體報導,營建業102年第1季獲利因IFRSs(國際會計準則)上路實施,而出現虛增及重複計算的情況,金管會強調,IFRSs實施,實質上營建業並不會產生收入及獲利重複認列的情形。
IFRSs讓建商獲利膨風?金管會:不會。(圖/好房資料中心)
金管會說明,過去營建業於預售房屋時,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得採用「完工比例法」,公司得依工程進度按比例分次認列營業收入及獲利;不過,採IFRSs後,原則上建商須於履行交屋義務後才能一次認列相關的營業收入及獲利。
且上市(櫃)公司採IFRSs後,建商過去建案已依完工比例認列的累積獲利亦會由101年期初保留盈餘中調減,於履行交屋義務後一次認列,因此,營建業的營收與獲利雖會受影響,但實質上並不會產生收入及獲利重複認列的情形、這主要反映採新會計準則下所產生的時間差異。
另有媒體質疑,上市(櫃)公司第1季獲利成長與IFRSs接軌導致會計處理不同有關,金管會指出,上市、上櫃公司第1季稅前淨利分別成長59.9%及 120.54%,其比較期101年第1季的稅前淨利為擬制性IFRSs金額,因此,比較基礎一致,無報導所謂的獲利成長粉飾太平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