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莉/台北報導
因應極端氣候可能帶來的大量災害廢棄物,環境部11日發布《災害廢棄物管理指引》,建立災後廢棄物暫置與處理機制。根據指引規畫,暫置場將採分級管理,區分成「一次暫置場」及「二次暫置場」。
一次暫置場負責災區廢棄物的快速集中與初步分類,至於二次暫置場,則進一步進行分選與前處理,以銜接後續再利用、焚化或掩埋等處置流程。

環境部環管署表示,一次暫置場主要設於災區周邊,考慮優先利用公園、學校操場等公有土地,作為短期堆置與粗分類據點,以利迅速清理道路、恢復救災動線。依規畫每村里原則設置一處,最大暫置量能600立方公尺。
至於二次暫置場,則定位為區域性集中處理節點,需具備較大腹地,以利進行破碎、精細分類及資源化處理。環境部指出,目前規劃以全台394處既有掩埋場為主要場址,整體的暫置量能,估計逾360萬立方公尺,各縣市須於2026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次暫置場的盤點。
發布指引之外,環境部並同步舉行「面對極端氣候:廢棄物堆置場火災預防與緊急應變」研討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季連成表示,《災害防救法》實施已逾20年,中央與地方應建立災防專責單位與完善應變機制,強化防災體系的專業化與處理能量;環境部長彭啟明則指出,極端氣候下,災後瞬間產生的大量廢棄物,已成為防災的重要課題,管理思維須由末端清除轉向「源頭預防」,建立具韌性的管理機制。
在火災應變方面,內政部消防署署長蕭煥章指出,垃圾暫置場若發生深層火警,常因熱能蓄積及水線難以深入核心,增加撲滅的難度,消防單位多採「分堆隔離、局部開挖、逐點滅火」方式處理,並結合移動式砲塔、消防機器人與無人機監控等設備。
原文出處 【災害廢棄物暫置場 採分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