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雅娟/綜合報導
朱姓男子今年10月被反鎖在台北市忠誠路2段某住宅7樓頂樓,嘗試求救無效,涉嫌丟下66塊石頭吸引注意,不料,家長接小孩下課,目睹磚頭從天而降,差點被砸到,驚恐報案。朱男遭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送辦,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朱男非故意,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今年10月5日下午7時許,朱男在忠誠路2段一處住宅樓頂,涉嫌丟下66塊石頭,石頭可能砸中往來行人、車輛,遭成傷亡或物品損壞,致生往來危險,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嫌,另砸到眼科診所招牌部分,負責人未提告毀損罪。
據悉,案發地點一樓是幼兒園,事發時有不少家長接小孩,目睹磚頭從天而降,砸到招牌後散落人行道,驚嚇報案。網友也拍下照片在臉書天母幫分享這起驚魂記,大石塊快速掉落,眼科招牌都砸凹了一角,真是生死一瞬間,就差「幾步距離」小孩心有餘悸,路上行人都嚇到了。
朱男到案辯稱,他跑到頂樓睡覺,卻被反鎖在頂樓,為了求救才會丟石塊。他稱,他有嘗試大叫但沒人理會,才會開始丟碎石,「我有注意看樓下沒人才丟,我也沒有真正丟到人」
檢方指出,警方獲報到場,頂樓的門確實無鑰匙,無法從外側開,考量朱男有智能障礙,曾是法院裁定受輔助宣告之人等情狀,認定朱男遇緊急狀況才丟石塊,主觀上無故意為之,難以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