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疫情肆虐,不少人會購買消毒、殺菌等產品回家,不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查了市售的紫外線消毒燈,卻發現雖然品質檢驗結果合格,但卻可能對眼睛、皮膚造成傷害。
標榜消毒、快速殺菌之「紫外線消毒(殺菌)燈」近年成為熱銷防疫商品,不過過去有媒體報導某托嬰中心使用紫外線消毒燈不當,導致幼童角膜炎及皮膚紅腫之案例發生。因此,消保處去年11月間在實體店面及電商平台共抽測10件市售紫外線消毒(殺菌)燈,發現10件產品的光化學UV危害都是高度風險,6件之藍光危害為低度風險,不當使用恐造成消費者身體之危害。
光化學UV危害高度風險,代表即使經短暫期間或瞬間之曝露,光源仍可能造成危害;而藍光危害則是針對視網膜,低度風險代表在一般曝露之下(在100秒內之曝露期間),光源不造成危害。
此外,相關警語標示亦未完備,有影響消費者健康之虞,產品中僅1件「本體」有標示完整警語「應在無人、無動/植物的情況下使用」與「勿作為捕蚊燈或一般照明燈使用」,其餘則有下列問題,消保處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妥適導正業者並研議修改國家標準;另標示不合格6件,則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法妥處,並已改善完畢。
商品標示也有6件不合格,包含本體未標示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或標示不全以及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原產地。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或使用紫外線消毒(殺菌)燈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務必選購標示完整的紫外線消毒(殺菌)燈,並詳閱警語或使用注意事項。
二、應在無人及無動植物的環境下使用,開啟中應離開照射空間與切勿直視紫外線光源。
三、人體經紫外線照射可能產生皮膚紅斑及眼睛白內障,請勿當照明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