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趙容萱/台中報導
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台中市還有10.8萬「自住戶」還沒有設籍,因此要繳3.2倍至4.8倍重稅。已離異的鄭姓婦人說,政府打房沒打到炒房族,反而是像她只在西屯買1戶自購房的自住客,卻為了漁保身分,被迫繳重稅,成另類受害者,相當不公平。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台中市原自住房屋未設戶籍計18.5萬人,截至3月25日,已有7.7萬人完成戶籍登記,尚有10.8萬人未設戶籍,占比58.4%,據了解除無法或不願意遷戶籍,也有許多人選擇改申請作公益出租使用等,亦可以享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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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的鄭姓婦人說,她只擁有在台中市西屯區1戶住宅,一直都住在西屯的房子內,十多年前她與丈夫離異後,丈夫和小孩遷往他處,她也因為加入漁保,將戶口遷回娘家彰化,這十多年來,雖西屯的住家戶籍內沒人,但房屋稅一直以自住房屋課稅。
鄭姓婦人指出,房屋稅新制囤房稅2.0,新增自住房屋需「辦竣戶籍登記」要件,以她來說,也就是要把戶口遷回西屯才算自住,否則將被依非自住住宅家用稅率課徵,但因為她加入漁保多年,若遷戶口,勢必要放棄漁保資格,最後她考量還是放棄入戶籍,選擇被課非自住住宅家用稅率。
原文出處 【囤房稅2.0打房變相懲罰?台中10.8萬「自住」戶繳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