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
台南市警一分局莊敬派出所21日據報,稱咖啡店內疑有詐騙情事,派員趕赴現場,發現81歲吳姓婦人正與34歲徐姓男子代辦貸款,除需10%手續費外,要求她以不動產作為抵押,受託公司卻是服飾業者,經警提醒當場取消合約。律師施志遠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務必小心。

案經莊敬派出所員警蘇漢丞、廖晏霆到場了解,吳婦因資金需求,經友人介紹找到貸款代辦,並與對方簽訂合約。經其同意檢視合約,發現受託公司竟為一家服飾業者,與貸款業務毫無關係,內容顯有諸多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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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進一步詢問徐男,他聲稱自己是透過網路求職,當天為第1天上班,僅負責協助簽約,對公司主管及貸款後續安排皆不清楚。
雖然雙方尚未涉及金錢交易,但警方認為合約內容不合常理,立即勸導吳婦向合法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避免財產受損。吳婦當場決定取消簽約,保住房產免於抵押風險。
律師施志遠也提醒,最近有一個新的詐騙手法,因為詐騙集團取得人頭帳戶不容易。所以他們現在就在網路上以可以民間借貸的方式,要求被騙對象提供帳戶,然後藉口因為信用額度不足,所以他會幫忙匯款進去,然後說這是公司的錢,匯款進去後,說這是公司的錢,務必要把錢提領出來,再交還給公司。
他表示,實際上,這些匯進去的錢,全部都是被害人的錢,無形當中,被害人就變成車手,按照最新修法的規定,3人以上共同詐欺罪嫌,至少都是判1年以上,所以真的要小心。他說,假如真的需要借錢,還是循合法管道,絕對不可能有所謂的美化帳戶就可以借得到貸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