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公告標售高鐵彰化車站特定區社頭段246地號9筆配餘地,首度祭出限期開發條款。縣長王惠美說,購得土地者3年內,應取得建照並申報開工,建造總樓地板面積不得低於25%,否則縣府將以原標售價無息購回,以免囤積土地影響開發。

縣府表示,高鐵特定區土地2015年標售出61公頃,迄今未開發率超過7成,有多筆土地標售後未開發,或只辦完動土典禮就沒下文,縣府催促只得到「依期程辦理」,新標售土地只好祭出限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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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美說,高鐵特定區橫跨田中、社頭,鄰近田中工業區,社頭又是織襪故鄉,土地標售熱烈;過去土地標售的標單,投標價格都比底價高出許多,這次公告標售加價15%,若買地後3年內未開發,會依標售價買回,移轉費用由原承購人負擔。
彰化縣地政處長蔡和昌說,這次標售高鐵特定區的住宅區,地價比上期多3%至4%,產專區土地加價15%,這次新增限期3年開發條款,縣府為遏止事業單位買地後閒置、囤積養地,這是縣府首次訂出限期使用條款。
縣府表示,這次標售高鐵特定區9筆土地,有意投標者應檢附土地開發計畫書,經縣府審核後,2月23日上午9點錢投標,得標者應在取得土地所有權後3年內,取得建照並申報開工,如有正當理由得延展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