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為提升住宅安全,北市消防局推廣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比例已達98%,但住警器需配置鹼性或鋰電池,年限約3至10年不等,15%已逾使用年限,估計約7萬多戶,恐造成減少住宅火災傷亡事件的效果打折扣;也有民眾表示,沒有檢查過電池是否有電。北市消防局指出,已於安裝或民眾領取住警器時,同時宣導相關常識、測試及保養方式。
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消防局自 99年推廣安裝住警器迄今約13年,經統計截至112年3月底止,台北市應設置住警器之住宅戶數48萬2809戶,累計已設置47萬4801戶,安裝率約98%。
另外,住警器配置9V鹼性電池,使用年限約3年;配置鋰電池使用年限約5至10年,當電池已屆年限而失效時,應自行購買電池進行更換,或考量電子零件之自然損耗,建議整組更換。
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北市消防局在111年度持續編列200萬元購置住警器7142支,推廣設置住警器業務已具成效,但消防局自99年推廣安裝住警器迄今約13年,住警器安裝率達98.34%,其中住警器配置電池已逾使用年限有7萬餘戶,約 15%,亟待加強宣導民眾定期檢測及落實後續維護工作,提升預警減少住宅火災傷亡事件發生。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呂佳憲指出,為積極推廣住警器安裝,針對沒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場所,主要為5樓以下公寓,以一戶補助發放一顆住警器方式,宣導民眾能具有「保護自我財產」觀念,自行安裝住警器。安裝時也同時提醒民眾,可定期擦拭清潔住警器並按壓測試按鈕,以確保住警器正常運作,當電池已屆年限而失效時,應自行購買電池更換或整組更換。
呂佳憲表示,為加強宣導,也建置住警器資訊網(https://www.rfd119.119.gov.taipei)宣導住警器相關常識、安裝、測試及保養方式。同時也結合義消防宣人員於居家訪視時,如果有發現應安裝住警器場所,也會適時提醒民眾應安裝住警器並定期檢測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