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為有效降低住商部門耗電量,雲林縣住府辦理「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第三期)」,並擴大辦理一般住宅家電汰舊換新補助,服務業、政府機關、學校及一般住宅家電補助於110年2月22日開始受理。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為延續住商部門節電效益,第三期汰換補助即將開放受理,申請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申請表、購買證明、廢四機回收聯單、電費單,呼籲民眾加緊腳步提出申請,共同響應節電政策,共創永續家園。
一般住宅家電補助,於110年2月22日開始受理。示意圖/截自photoAC
建設處長李俊興補充,今年度轄內服務業、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主要設備汰換項目為,空調每額定總冷氣能力1Kw補助新台幣2,500元,而照明燈具每具補助1/2汰換費用,依種類不同,補助上限介於新台幣300至2,000元不等。
李俊興說明,一般住宅的空調每額定總冷氣能力1Kw補助新台幣1,000元,冰箱部份以有效容積每公升(L)為單位補助新台幣10元,以每台補助3,000元為上限。
第三期節能設備汰換申請3步驟。圖/雲林縣政府新聞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