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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擬放寬強制送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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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記者王揚傑/新北報導
 
為避免遭受虐待或暴力傷害者錯失送醫時機,陷生命、身體於重大危害,新北市衛生局擬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對於強制送醫認定,給予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更大空間,對於傷病情況顯不合理,疑遭虐待或暴力脅迫,或傷病情況危急可能導致嚴重傷害情況下,本人或家屬若拒絕送醫,仍可強制送醫。
 
衛生局指出,現行「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第26條規定,除依法應強制救護送醫者外,本人拒絕救護或送醫之緊急傷病患,意識清醒且有表達能力,經救護人員充分告知後,仍拒絕送醫,應請其簽署拒絕送醫證明。
 
 

 

新北市衛生局擬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以利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在強制送醫時作為認定參考。圖為新北市消防局外觀。(王揚傑攝)

新北市衛生局擬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以利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在強制送醫時作為認定參考。圖為新北市消防局外觀。(王揚傑攝)

 

 
然而經第一線的消防救護人員及社工反映,眾多拒絕送醫案例中,偶有出現患者傷病情況明顯不合理,疑有遭虐待或暴力脅迫情形,或緊急傷病患本人拒絕送醫,但傷病情況危急,如未即時給予醫療救護,恐導致嚴重傷害的情況。
 
衛生局表示,作業準則修正草案將新增上列情況納入可強制送醫,除可免除傷病患生命、身體陷於重大危險,也可協助第一線救護人員適時給予傷病患醫療救護。草案預告期20日後,將送法規會審議,詳細現場SOP待法令通過後,由消防局、衛生局等單位再行訂定。
 
目前《精神衛生法》訂有強制救護送醫相關規定,但未有專法情況下,有必要區分拒絕救護送醫及強制救護送醫規定,並列舉強制救護送醫樣態,以利後續第一線人員執勤參考。
 
消防局統計,2024年拒絕送醫共3萬3678件,類型包括患者症狀改善、代為報案但患者無大礙拒送醫、後送醫院不是患者就診病歷處及家屬放棄急救等。
 
社會局表示,目前做法若個案為非法定隔離必要之疾病,若未及就醫治療恐影響生命或後續生活安全,但個案有意識表示不願就醫者,由社工協請里長、熟識鄰居、個案信任的親屬或服務人員設法勸說就醫,並提供就醫費用與後續療養安頓等支持協助,提高個案就醫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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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揚傑∕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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