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電價自4月1日起調漲,但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提案電價凍漲,因民進黨不同意,提議交付朝野協商,現在提案進入1個月的協商冷凍期,屆時不管最後決議為何,反正調漲的電價費率已上路,台電表示,會持續關注事情發展。
台電已公告調整後各類用戶電價表,4月1日起實施,台電認為,電價調漲內容是依法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經濟部也核定,如果台電不照決議內容進行,會變成是台電違法。
如果1個月的協商冷凍期過後,立法院做出凍漲電價的決議該怎麼辦?台電官員表示,以前沒有遇過這種情形,不知道怎麼辦,可能到時候再看經濟部的指示,台電再配合辦理。
國民黨提案凍漲電價理由指出,台電高達3826億元虧損,實肇因於廢除核能提升綠能及天然氣的錯誤能源配比政策,不但造成電價上漲、三次無預警全國性大停電與碳排不利副作用,且政府要用預算補貼台電,電價還要大幅調漲,等於剝了全民兩次皮。此時調漲電價勢將加劇整體物價上揚,導致民生痛苦指數飆升。
台電官員無奈地表示:「相信委員有他們的智慧」,但台電只能做該做的事,就是依照行政程序去執行,立法院可以透過質詢與預算,來執行監督工作,電價審議制度的依據電業法第49條,也是立法院通過的,當時大家都有共識成立專業委員會,結合產官學及消費者代表,大家一起做決定,但現在立法院自己要去推翻審議會的決定,以後還要怎麼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