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4月起電價漲,不少民眾、店家苦惱究竟會被漲多少?對此,台電29日說明,若以電費帳單(2個月一期)來看,非夏月(10月至5月)帳單為3,832元、夏月(6至9月)帳單為4,508元以下的住宅用戶將不受影響;小商店的部分,就是非夏月(10月至5月)帳單為9,056元、夏月(6至9月)帳單為11,096元以下的用戶,將不受影響。
經濟部3月17日召開112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平均電價調漲11%,但考量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照顧產業弱勢,住宅用電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7%,而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調漲10%。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電價調整方案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93%,1,231萬戶)、小商店每月用電1,500度以下(84%,76萬戶)電價不調整,住宅701~1,000度、小商店1,501~3,000度微調3%。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調漲10%、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