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行政院12日正式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外界擔心選後將「重啟」。經長沈榮津昨(15)日在立院承諾,將指示台電開始停止申設行政程序,預計2個月內完成所有程序,確認將廢止深澳電廠所有許可。
沈榮津解釋,由於經濟部尚未核發深澳電廠的籌設許可給台電,未來也不會再核發,並同意刪除明年深澳電廠的預算,同時也指示台電進行停止申設等相關程序,預計這程序需要2周。而經濟部也會根據台電資料,2周內報行政院廢止,拿到行政院同意廢止函文後,將指示台電依程序檢具不開發理由送經濟部,經濟部轉送環保署廢止環評,這部分也將需要至少2周時程。
行政院12日正式宣布停建深澳燃煤電廠。(新北市政府)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解釋,由於停止的程序牽扯到許多單位,包括經濟部、台電、行政院、以及環保署,「依法廢止」每一段程序大概都需要2周的時程,所以框定在2個月內完成全部程序,「未來程序就是要以廢止深澳電廠開發案環評結論的方向進行」。
藍營立委昨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臨時提案時,要求經濟部、環保署必須撤銷深澳電廠環差處分與環評結論,「讓深澳廠徹底死透」。環保署強調,這應由開發單位台電、經濟部提出申請,而不是環保署決定,但李君禮認為,行政院已允諾停建就不會再動工、應沒有必要撤銷。
由於現場僵持不下,最後決定請經長沈榮津到委員會表態。沈榮津到會場後,先與幕僚協調,再詢問環保署意見後,同意立委要求,並允諾在2個內完成所有行政程序。這也意味包括深澳電廠2006年的環評結論、今年的環差處分都將被廢止、撤銷,如果經濟部想在深澳興建火力發電廠、或是要在舊址「復活」,就要以全新的案件送入環保署,從頭走一次全新的環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