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伶穎/台北報導
北市動保處擬訂《動物飼養照護規則》,明定犬貓飼養設施的空間最低標準,且飼主不得長期將犬貓關籠、栓繩、飼養於陽台。對於居住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飼主而言,相當於一般公寓都不能養大型犬,讓飼主直批,流浪犬都管不好了,還管到家犬。
北市動保處擬明定犬貓飼養設施的空間最低標準。(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依照照護規則草案,飼養犬貓依照體重有不同空間大小規定,其中15公斤以上的犬隻,每隻需要2平方公尺以上的底面積;未滿5公斤犬隻,也要有底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空間,以保障每隻犬貓自由地轉身、站立、坐,並在舒適、正常的位置躺下或行走。
家中飼養5隻吉娃娃的魏姓飼主表示,難道飼主都願意配合讓人進入家中查看?他大嘆,連晶片都無法落實,還要管到飼養空間,現在都只會立法,但沒有辦法執行,都只是說說罷了。
家中有2隻中型米克斯犬的張姓飼主認為,雖能理解相關規定是保障毛小孩生活空間,立意良善,但台北市寸土寸金,一般家庭都住在公寓中,將寵物飼養於陽台,恐難以落實開罰。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表示,飼養寵物的空間規定,都是參考中央《動物保護法》對特定寵物業者規範及美國相關條文。至於執法是否會有困難?他回應,動保處人力也不足以一家家查,還需要民眾多幫忙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