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長鼎/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依台北地檢署囑託,日前查封詐欺案被告王姓男子名下位於板橋區房產辦理變價,行政執行官火速上門黏貼封條,王男母親在場請求快點拍賣,希望能換取兒子獲法院輕判。新北分署訂今年11月11日上午11時在新北分署12樓拍賣室進行第1次公開拍賣,底價3461萬元,歡迎民眾到場參與投標,全民共同打詐。
台北地檢署今年接獲檢舉,指揮警調機關偵辦以蔡姓不動產掮客為首犯罪集團,夥同律師等人共同偽造代筆遺囑,詐取「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案件,涉案人員多達50人,其中未滿30歲王姓男子犯罪所得至少982萬元,為保全判決確定後追徵需要,刑事局依法向法院聲請裁准在犯罪所得金額範圍內,王男名下位於板橋區工筆房產予以扣押。

台北地檢署徵得王男同意,由檢察事務官以電話與新北分署專責主任行政執行官商討拍賣細節,為快速變價,確定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囑託新北分署就已扣押板橋區房產予以變價,成為新北分署首宗徵得被告同意,受檢察機關囑託,就「偵查中被告之不動產」辦理變價案件。
新北分署受理囑託後,當日即囑託鑑價公司辦理鑑價,由行政執行官領隊火速於今年10月4日至現場張貼封條,查明使用狀況。王男母親於查封當天向書記官表示,該房屋現由王男家人居住使用,請求能快點拍賣,希望能換取王男獲得法院輕判,王男委任律師也到場表示,希望因此能讓法院減輕其刑。
另據王男向檢察事務官表示,購買該房屋自備款數百萬元,是其父母出資,另花費100多萬元裝潢,他自估該房價約在3700萬元至3800萬元之間。新北分署依法快速完成拍賣前置作業程序,訂於今年11月11日上午進行第一次投標,底價3461萬元,拍定後點交,拍定人另應支付本件鑑價費用3500元。
經新北分署調查,此次拍賣房屋將近50坪,是王男於3年多前購入,屋齡約5年,主建物約21.37坪,另含陽台、雨遮、公設及地下1樓平面式車位10.41坪,格局為3房1廳2衛1陽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臨近大漢橋,對面為溪頭公園,環境清幽,距離捷運江子翠站約800公尺,步行約11分鐘,新埔捷運站亦近在咫尺,交通便利,價格實惠,自用投資兩相宜。
新北分署表示,參與此次不動產現場投標者,自當日上午10時30分起開始投標,至11時整截止投標;以通訊投標者,其通訊投標書最遲應於拍賣日前1日送達新北分署專用郵政信箱。相關拍賣資訊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者,概以拍賣公告為準。欲知新北分署拍賣動產及不動產詳情及如何辦理通訊投標之民眾,可上新北分署官網:https://www.pcy.moj.gov.tw/首頁點閱「動產拍賣」、「不動產拍賣」及「不動產通訊投標」專區,瀏覽相關拍賣公告及教學資訊。投標當天新北分署將全程臉書直播,並提供QR Code 供民眾連結獲取即時拍賣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