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雅惠/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某私立托嬰中心妨害多名幼兒身心健康、發現幼兒受虐未通報並違反機構設置標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情節嚴重,高雄市社會局依同法第107條,命該托嬰中心自11月1日起停辦3個月。
高雄市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刻啟動調查、調閱監視器查閱,發現整班約1歲左右的10位幼兒,有7位幼兒遭到托育人員打嘴巴及捏臉等不當對待,社會局第一時間聯繫家長訪視,介入關懷幼兒身心,並即命涉及不當對待的2名托育人員不得再於托育現場服務,目前2人皆已離職。
爆料的網友也是幼兒的家長表示,看了我家小孩被施暴畫面,有包含重推、打身體、頭下腳上抱法、拍打臉頰等其他非常粗魯的動作,該網友並說,小孩在托育後情緒常常不穩定,每次送托都比怕怕的動作不想去,後來也發現身上不明傷痕,主任都說小孩在互動過程中所導致。
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10月5日該托嬰中心家長因孩子拒絕上學,覺得可疑,因此通報社會局,社會局調查後,發現不只該名幼兒,另有其他6名幼兒也遭托育人員捏臉、拍背、拍屁股等粗魯不當照顧方式,該案檢警也已介入調查。
葉玉如指出,社工將於本周完成約訪家長,再通知2名托育人員陳述意見,若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規定,將依法處以罰鍰6萬至60萬元,並公布其姓名、裁處5年至終身不得擔任托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