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榮志/台南報導
經濟部在國定古蹟台南孔廟大門前的「下馬碑」旁,設置活動式的「旅客資訊服務站」鐵製招牌,與現場景觀格格不入。民代20日會同台南市文化局前往會勘後,發現並未依法申請建照,初步判定屬「違建」,將要求遷移改善。
經濟部在台南孔廟大門前設置的「旅客資訊服務站」鐵製招牌,被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會同文化局會勘判定「違建」。(記者洪榮志/攝影)
參與會勘的文化局古蹟營運科科長余基吉及文資處人員強調,根據文資法第30條規定,任何新設備的設置都不能遮蔽外貌;同法第36條也規定,必須申請建照。
台南孔廟知名的「文武官員軍民人等到此下馬」石碑前,最近卻突然出現1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置的可移動式「旅客資訊服務站」鐵製招牌,但此一現代化的設施,卻與周遭古色古香的氛圍格格不入,不少旅客及過路人都覺得十分突兀。
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接獲民眾舉發後,昨天會同文化局前往會勘。王定宇說,他曾特別詢問市府工務局建管科,此項設備雖屬活動式,但依規定是包括未附著地面的建物,都必須申請雜項建照。孔廟前設置任何硬體設備,不論是經濟部或地方政府,連起碼的法規都未遵守。
王定宇認為,國家一級古蹟不能任由經濟部相關單位決定要放什麼就放什麼,且未經任何文化相關單位審核。這項設置就外觀及設置地點均有嚴重疏漏,市民都認為與孔廟景觀格格不入。
王定宇還強調,如果沒有章法,孔廟前連自動販賣機應該也能放。他要求市府日後必須訂定標準作業程序把關,同時此一「旅客資訊站」也不宜放在孔廟門前,應該遷移他處。對此,市府官員當場承諾將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