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璧珍/彰化報導
和美鎮1名阮姓地主,早期讓佃農在他的土地上無償蓋屋居住,如今地主的後代賣地,佃農們的後代則要求搬遷補償,法院20日到場強制執行,在里長、民代的協調下,同意暫緩執行2個月。
和美鎮1名地主將土地賣給建商蓋房子,法院昨強制執行,部分現住戶抗議,警方也到場維持秩序。(記者洪璧珍攝)
這處土地位於定南路,有建商向地主買了約800坪的土地準備蓋房子出售,不料與地上的住戶發生爭議,雙方鬧到法院。
住戶們認為,土地雖不是他們的,但他們從祖先住到現在,已有上百年,房子都是自己花錢蓋的,要搬,也得給點搬遷補償;但地主與建商均認為,土地的所有權從來就不是住戶的,住戶應無條件遷離。
昨日法院派員到場強制執行,轄區警方也出動到場維持秩序,現場氣氛緊張;1名老先生無奈嘆氣,他說,最早是地主與佃農之間的深厚情感,如今演變成劍拔弩張,真是始料未及。
後來在里長與民代的協調下,決定暫緩執行,2個月內繼續協商雙方都能接受的可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