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王怡心昨(6)日表示,國內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已上路,國內不動產鑑價環境也有進步,此時是重新思考開放企業自行決定是否依市價法入帳好時機。
圖為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之網站入口。(圖片為好房News提供)
當初金管會決定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後,有關不動產續後評價一律強制採成本法入帳,王怡心曾表示此舉與國際不完整接軌,主管機關不宜管過頭。現在金管會決定提前檢討不動產入帳方式,王怡心對此表示支持。
王怡心認為,IFRS強調的是「公允價值」(Fair Value),不論是成本法或市價法,只要是客觀、公允的,都符合IFRS的精神。
國內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後,對反映公允價值是有幫助,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任後重視市場機能的發揮,此時檢討非常好。
她表示,IFRS是個原則基礎,無法強硬,實際上,IFRS上路後已有兩個季的財報採行,未像剛開始推動上路時那麼害怕。
對於不動產入帳方式,要採成本法或市價法,應看企業意願,由企業專業能力作判斷。
她說,金管會當初強制企業在續後評價一律採成本法,是因為對國內鑑價制度尚有疑慮。
但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上路後,對市場價格的反映已有進步了,對鑑價制度可信度也有助益。
不過,王怡心也提到,如果公司每二、三年投資不動產,用成本法即可,若突然決定改用市價法,可能須說明清楚,採市價法的增值利益讓EPS(每股純益)上升,是否涉及炒作股價等,是否需要相關的監理配套措施,可能也要一併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