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宛諭/彰化報導
彰化縣24歲曾姓男子因不滿開車路過陳姓男子出言不遜,竟脫掉上衣露出上半身刺青,對陳男罵三字經,還嗆聲說「ㄍㄟ西很多,要怎樣都來,沒有在怕的」,並對陳男丟石塊,彰化地方法院依恐嚇、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曾男於今年3月間某日下午,因家裡的豬隻跑掉,被開車路過的陳姓男子看到,曾男聽到陳男出言不遜,和他理論,兩人發生口角,曾男一氣之下竟脫掉上衣露出上半身刺青,並以身體碰撞陳男,又罵說「幹你娘機歪,ㄍㄟ西很多,要怎樣都來,沒有在怕的」等語,讓陳男心生畏懼,報警處理。
判決指出,曾男年紀尚輕,不能理性處事,只因認對方出言不遜,就恐嚇對方、公然侮辱,因此將他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需罰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