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新北市國中生遭同學割頸慘死,震驚社會各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啟動關懷服務,除將為受害家屬申請被害補償金180萬元,必要時也將為家屬聘請律師爭取權益,因凶嫌未成年,其父母負有連帶賠償責任,倘若被害家屬提起民事求償,犯保協會依法將出具擔保書,協助家屬對凶嫌父母聲請假扣押,避免脫產。
割頸案發生後,犯保協會新北分會立即啟動「一路相伴」專案,提供法定的緊急經濟扶助、法律協助、情緒同理支持等協助。據悉,被害人父母仍處悲傷情緒中,犯保協會將待被害人後事告一段落後,再與家屬研議後續處理事宜。
法務部官員說,《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3條規定,因他人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家屬,偵審中未選任律師擔任代理人,犯保協會應主動徵詢其意願後委請律師。《犯保法》第25條規定,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依民事訴訟程序向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為保全強制執行而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得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擔保金。
因此,只要被害家屬日後提民事求償,犯保協會依法可為家屬委請律師提告,也可出具保證書擔保,協助聲請假扣押、假處分,避免對方脫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