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湛華、曾增勳、賈寶楠/桃園報導
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前晚至永安漁港綠色隧道海灘舉辦放水燈、送王船中元普度儀式,信眾自發性跟隨,一行共19人;午夜子時眾人抬神明轎到水中,再上岸要抬王船下海時突出現大浪,11人落水,7人獲救,4人遭捲走,釀3死1命危悲劇。警方將傳喚魏姓宮主父子,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警方調查,前晚11時,12男、7女在聖母宮廟前集合,再一起前往沙灘放水燈、送王船,眾人戴頭燈、未穿救生衣,由4名男信徒扛神明轎入海,另有七男分持火把、王船、水燈下水。
當時適逢漲潮,11名男子在距離岸邊50公尺處遭一陣大浪襲來,眾人被拍倒大喊「救命」;岸上的人見狀持長竹竿、繩子將落水者拉回,但前方扛神轎四人不幸都被捲走。
桃園市消防隊前天晚上11時37分獲報,到場時兩人已先被救上岸,其中27歲陳姓男子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不治;46歲詹姓男子昏迷急救後恢復意識,住加護病房觀察。
消防聯合海巡人員搜尋,昨天凌晨1時33分在岸邊尋獲漂浮的卅歲呂姓男子,4時18分發現趴在消波塊上的15歲紀姓少年,兩人均肢體僵硬、明顯死亡。
據中央氣象局網站,新屋地區昨凌晨零時7分滿潮,相對當地平均海平面潮高達214公分;警、消研判未留意潮汐、沒做安全措施釀成憾事。
警方認為,放水燈鬧出人命,廟方恐有過失致死嫌疑,將傳喚魏姓宮主和三名副宮主兒子說明;桃園地檢署今天進行相驗,釐清責任。
律師蔡正傑認為,若能證明負責人知道海象、天候危險,卻未提供足夠安全設備,做適當防範,刑法上可能構成不作為犯;但廟方是否有防範義務,仍要考量各方因素、活動內容、舉辦條件及其他危險因素而定。
桃園市民政局長陳靜航說,基於尊重宗教和民俗,在海邊、河邊放水燈、燒王船,並無強制規定穿救生衣等安全措施,也不須報備;過去類似活動多在岸邊舉行,民眾不會涉水過深,本次活動狀況有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