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簡慧珍/綜合報導
台76線東向埔心交流道車流回堵,一名駕駛人在外側路肩排隊依序下交流道,被後車拍照檢舉占用路肩,遭開罰4千元,此事在網路曝光,令很多網友吃驚「這樣也被罰」;國道警察今表示,若不在減速車道內,應向前行駛到下個交流道迴轉。
挨罰的駕駛人把罰單和違規照片PO網,顯示他在今年8月8日傍晚由西往東行駛台76漢寶草屯段道路,要下彰化縣埔心交流道遇到車流回堵,他排在外側路肩依序下交流道,被後車拍照檢舉占用路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規定予以舉發,罰款4千元。
這名駕駛人認為,交流道車流從平面道路、匝道一路回堵到快速道路,要下交流道的車輛依序排隊前行離開交流道何錯之有?很多網友也說,下班時段,台76埔心與員林由西往東交流道車流回堵是家常便飯,嚴重時回堵數百公尺,駕駛人都排在外側車道依序向前下交流道,竟被「正義魔人」拍照檢舉,以後叫駕駛人如何安心開車。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中興分隊長邱寶源表示,經查檢舉案件拍攝時段和路段,道路主管機關沒開放路肩措施,只能依法開罰,因此請用路人注意,下匝道要提前行駛到外側車道,遇車流回堵逾減速車道起點處,應在「外側車道依序排隊前行並接續駛入減速車道」駛離高快速公路,或選擇前進到下個交流道迴轉。
警方也說,被檢舉的駕駛人可申訴,敘明當時情況,由交通單位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