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綜合報導
網紅陳沂日前在臉書直播中批評「中華民國大部分志願役都是廢物」等語。國防部表示,該部訴狀已於27日晚間送達台北地檢署,委由律師以「公然侮辱罪」嫌控告陳沂。陳沂昨天(8/30)透過臉書冷回,國防部是「行政機關」不是「人」,究竟要如何成為妨礙名譽訴訟上的當事人呢?
陳沂透過臉書表示:妨礙名譽的客體必須是可得特定的「人」,所謂「人」是自然人或法人。
旅居澳洲的網紅陳沂。翻攝陳沂直播畫面
她說:簡單來說,國防部是「行政機關」不是「人」,究竟要如何成為妨礙名譽訴訟上的當事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