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老人賭博是否應除罪化?很多人認為老人打打小牌,純消遣,甚至有益健康,警方去取締是小題大作,要績效。但警方認為,賭博是違法行為,基於職責,必須依法處理,若不取締可能遭到投訴,或是被懷疑包庇,令基層員警兩難。
老人賭博是否應除罪化讓警方苦惱。(截取自維基百科)
警方指出,公園常見老人群眾打牌,像玩「棋子麻雀」,有時賭金幾十元或幾百元,警方看到通常以勸導方式制止,不要公然賭博,但有些並非打小牌,甚至賭「推筒子」、天九,若有抽頭行為,抽頭金和賭金都很可觀,警方就必須取締。
老人賭博除罪化,喊了多年,還有人認為賭博可以避免老人癡呆,警政署認為,取締老人打小牌、家庭麻將,容易引起非議,甚至被指為了績效,挑軟柿子吃,但老人沈迷賭博,傾家蕩產並不無可能,尤其職業大賭場常是警方取締的目標,經常可見老人、甚至老地主在內吆喝下注,所以沈溺賭博,不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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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賭博如何定義? 一般家庭麻將,如室內空間,若非意圖營利非公共場所,難論以罪責。如有抽頭情事,抽頭者構成賭博罪,賭客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裁罰。 公共場合如公園及其他可供不特定人進出者,若僅屬娛樂把玩非賭博財物,難構成賭博罪,須符合刑法第266條要件賭博財物之對價關係,才以違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