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去年買地支出前15名的房企中,由央企和國企組成的「國家隊」占據八席,16個拿地總額人民幣百億元的巨無霸項目中,有九家花落「國字頭」。
中國「退房令」澆不熄央企購地熱情。(截取自維基百科)
2010年3月18日,中國國務院國資委曾發布一紙公文,要求多數央企退出房地產業,涉及面多達78家央企。中國經濟周刊報導,時隔七年,央企並沒有在樓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發活躍。
反觀「退房令」執行情況,截至2012年底,78家被要求「退房」的央企中,僅有不足20家央企履約退出。地方上以南京為例,儘管官方曾經在2013年率先出台規定,要求33家市屬國企在該年年底全部退出房地產開發,但直到2016年,角逐高價地的,仍不乏達來房地產開發、南京中北房地產開發、三金地產等國企。
證券時報此前報導,央企之所以屢屢出手拿地,是因為其融資能力強,融資成本低,容易得到金融機構支持,資金優勢很明顯。與此同時,房地產開發利潤豐厚,能夠幫助央企做大資產規模,提高利潤,滿足資產配置需要。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資金潮下的資產荒在國企和央企中表現尤為明顯。
相比之下,「退房令」的法律約束力則顯得有限。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律師秦裕斌表示,「退房令」並不是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出,要將央企不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的意志變成企業的意志,法律本身不禁止,但要求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來實現,僅僅使用行政手段做出強制性規定的效果肯定是大打折扣。
分析人士指出,「退房令」收效甚微,使得未來能否出現更嚴格的法令或者指令來約束央企在地產領域的擴張行為成為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