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經發局研擬「水湳經貿園區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成立管理中心,並向進駐事業機構收取管理費,7日公聽會,現場地主罵聲連連,藍、綠議員也同聲反對,要求動用平均地權基金,而不是收管理費。市府表示,將廣納意見,收費與否尚未定案。
台中市打造水湳園區為低碳、智慧特區,會展中心、綠美圖與智慧營運塔等都在此區。經發局表示,草案將規範園區相關發展方向,第7條規定,營運中心為維護公共設施、安全與環境品質,向園區內事業、機構、協進會收管理費。
經發局昨舉行公聽會,多名地主表示,市府要向地主收管理費,但重畫區完工交地後,抵費地雜草重生,甚至被丟棄垃圾、報廢車,未見市府積極作為;地主每年繳交地價稅,為何還要收管理費?
藍、綠議員也同樣反對,民進黨議員林祈烽表示,經發局早該成立園區管理營運中心,卻拖到現在,現在抵費地雜草叢生,甚至長得比人還高,卻不見市府管理維護,突然收管理費,難怪引起反彈。
國民黨議員張廖乃綸說,重畫區本來就有平均地權基金可運用,市府突然訂自治條例要收管理費,地主當然會反彈,「我堅決反對」。綠營議員陳淑華說,市府出售水湳土地數百億元,應專款成立營運中心,而非向地主收費。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草案仍在收集意見階段,各規定都尚未定案,經市府法規會、市政會議、議會審議通過才會實施,將廣納公聽會意見,與地方溝通,列為法規修正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