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有民眾因工作需求將名下房屋設立信託,詢問信託後是否還能享有自住稅率優惠。基隆市稅務局說明,房屋信託後是否適用1.2%自住房屋稅率,兩關鍵在於信託種類、房屋實際使用情形。
根據規定,信託依「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否為同一人,可分為自益信託與他益信託,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且受益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全國房屋合計不超過三戶,就能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甚至有機會享有1%單一自住優惠稅率。

針對自益信託,也就是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如果房屋是提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未作營業或出租使用,並辦妥戶籍登記,就可申請自住稅率。也就是說,只要住的是自己或直系親屬,沒有對外收租或營業,通常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至於他益信託,代表受益人不是委託人,雖條件較嚴格,但在特定情況下也能比照適用自住稅率。
原文出處 【信託房屋享優稅 兩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