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瑄琪/嘉縣報導】
嘉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日前審議將朴子淨水廠給水設施、東石郡役所、梅山鄉民番界碑等具價值的建築列為縣定古蹟,東石郡役所現為朴子警分局辦公廳舍,列為縣定古蹟後,員警在古蹟裡偵訊嫌疑人將成全台少見畫面。
東石郡役所現為嘉縣朴子警分局辦公室,近期可望成為縣定古蹟。(記者王瑄琪/攝影)
嘉縣府文化觀光局表示,此次審議包括朴子淨水廠給水設施、東石郡役所、朴子警察宿舍群、朴子國小舊禮堂和梅山民番界碑等五處古蹟,除了給水設施得依實際使用情況由主管單位負責管理外,其餘將由縣府負責修復。
從歷史建築躍升縣定古蹟的東石郡役所建於民國14年,是嘉縣境內日治時期留下層級最高的官署,朴子警分局進駐成為國內最具特色的分局。
文化資產科長于秉儀說,郡役所指定為古蹟後分局仍可繼續辦公,雖是國內罕見古蹟仍由公署使用案例,但傳出地方認為古蹟當分局用恐破壞結構,公所已無償撥土地給警方興建分局,盼盡快遷移。 梅山鄉「民番界碑」是全台6座清代界碑中唯一留存原址者,梅山文教基金會自石碑意外重新發掘以來,積極奔走推動申列古蹟保存,無奈因石碑位於國有財產地上,又有複雜的租賃關係,縣府經10多年釐清地權並在完成現勘和資料匯整後,鄉民多年心願近期可望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