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1元退稅、國庫要付25元掛號郵費,導致退一件、虧一件現象。財政部表示,稅捐機關修訂報稅軟體,增設小額退稅領取意願欄位,納稅義務人申報105年度綜所稅時,退稅可選擇直撥退稅,或選擇不領取小額退稅。
小額退稅可選擇不領取(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國稅局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憑單退稅兩種,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須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但掛號郵資最低也要25元,還不包括稽徵人力及紙張成本,導致行政成本高於退稅金額。
原2010年1月在稅捐稽徵法中明訂「應補、應退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規定,是2008年賦改會在考量政府成本效益後達成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