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德正/新北報導
新北市定古蹟台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2010年獲市府補助5000餘萬元整修,29日卻傳出被人放上房屋交易網並開價5888萬元;新北市文化局表示,古蹟出售必須通知主管機關,且文化局有優先購買權利,所有權人逕自移轉最高可罰百萬元,該網頁已在30日緊急下架。
台陽礦業平溪招待所是國內罕見大型「書院造」建築,是和洋折衷的日式木構造建築(葉德正翻攝)
開價5888萬 惹議急下架
台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建立於昭和14年(1939年),是仿金瓜石「太子賓館」格局興建,不同於太子賓館純日式建築,平溪招待所建築風格是採和洋折衷的日式木構造建築,建材使用台灣檜木,作工細緻具工藝價值,是台陽公司招待貴賓、官員及舉行會報、講習及設置許多福利設施場所。
29日被人放上房屋交易網開價5888萬元(葉德正翻攝)
和洋建築 檜木工藝細緻
台陽於1986年將建物賣給王華飛並改名「渠蓮精舍」,土地則由許多人共有,2003年指定為古蹟,因建物年久失修,新北市府在2010年向中央爭取5000餘萬元補助修繕,2012年完工開放民眾參觀,卻發生遊客破壞件,讓王家人一度封閉招待所,後改以預約方式參觀。
未料,知名房屋交易網站29日卻出現平溪招待所以「新北市平溪日式建築古蹟」為名,開價5888萬元出售,平均每坪約30萬元,引發地方人士譁然,新北市文化局獲悉後,要求刊登者即刻下架。
記者致電王姓負責人未開機;新北市文化資產科長楊智能表示,私有古蹟依法可以轉讓買賣,但不得拆除或變更使用,過去一年來,台陽招待所可能出售一事時有所聞,文化局也曾多次聯繫所有權人,要求若要出售,必須依規定通報,文化局也有優先承購權。
未通知新北市 可罰百萬
楊智能說,移轉私有古蹟未事先通知文化局,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真的賣出去,文化局也可以主張買賣無效,另古蹟所有權人也應善盡古蹟管理維護責任,若沒有符合要求,也可罰3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文化局強調,私有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是公共財,不管所有權人歸屬為何,市府一定都會確保文化資產的安全與價值,將盡快發文通知平溪招待所的所有權人,研商洽購事宜,也將發文給新北市所有私有古蹟所有權人,提醒相關法令規定。